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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打印婚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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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主观:

民政局婚姻登记办理条件: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双方不得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男女双方均不得有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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